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专业领域法律服务  行业动态 | 联系我们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手机:13585713918
律师简介更多>>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民商法,对各种民商事案件十分精通,尤其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例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胜诉维权。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民法、商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王国强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一、办事条件

(一)须是事故的当事人。

(二)须是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三)须是事故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单位负责人。

(四)须是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办理的手续

(一)是事故当事人的,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二)是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是事故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单位负责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四)是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须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有证人的应提供证人的姓名、单位、住址、通讯方式等。

三、办结时限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简易程序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验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的,应当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1、962110

2、本区(县)交警支(大)队举报(投诉)电话: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首席律师  王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585713918   18217668868  微信号18217668868
    Eamil:18217668868@163.com
    浦东办公地址: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楼。
    闵行办公地址: 雅致路180号。
    松江办公地址:文诚路358弄6号嘉和广场11楼。
    嘉定办公地址: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502室。
    奉贤区办公地址:解放东路1008号绿地翡翠国际广场4号楼1823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王国强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律师简介 | 交通知识 | 事故处理 | 事故认定 | 事故赔偿 | 网站管理